白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暂停白山地区车驾管窗口服务工作的通告

2020/01/30 5.3k 阅读 74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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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以及《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有关要求,全面做好我市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切实保障广大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白山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即日起暂停白山地区各车管所对外服务业务窗口,具体恢复服务时间视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再行决定。

  在此,白山交警温馨提示您,您可以足不出户通过登录交通管理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或者下载”交管12123”APP实名注册后即可办理申领免检标志、机动车检验预约、期满换领驾驶证、遗失补领驾驶证、损毁换领驾驶证、变更机动车及驾驶证联系方式、审验教育学习等四十多项车驾管业务。同时,对相关车驾管业务办理时限作如下调整:

  1、对于2020年1月至4月期间,因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将后延三个月将机动车状态调整为“达到报废标准”。

  2、对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三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三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状态。

  3、对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因超过有效期1年未换证的驾驶证,将延后三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注销可恢复”状态。

  4、互联网已预选号牌号码且在有效期内的,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将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5、对于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需要参加未满分审验教育的驾驶人,延后三个月将驾驶证状态调整为“逾期未审验”状态。

  6、已经预约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7、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陆交通管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或下载“交管12123”APP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会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8、 对于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0年1月23日至2020年4月30日期间的,将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延长3个月。

  最后,对因此给办事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大家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白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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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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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