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
政策通知公告

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0号)

2020/02/05 2.5k 阅读 190 点赞

""

  按照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的有关部署,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传播蔓延,做好全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从严处理。现通告如下:

  1.外出返白人员故意隐瞒不报具体行程、出行方式、接触人员、身体状况以及家人健康等情况,欺骗排查走访人员并经查实的;

  2.不按照要求主动报告或未按防控工作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医学隔离14天及配合隔离治疗,擅自外出对他人健康安全带来潜在威胁的;

  3.以故意逃避、恶意阻挠、暴力抗拒等方式拒不配合疫情排查的;

  4.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防控工作人员履行各项防疫职责的;

  5.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危害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损坏医疗机构财产的。

  主动配合疫情防控是每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涉疫情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核查属实的线索,对举报人员将一次性给予现金5000元的奖励。

  举报电话:

  浑江区:3361234

  江源区:3753316

  抚松县:13124390066

  靖宇县:7220892、7221120

  长白县:8818311、8818014

  临江市:5258177

  特此通告。

  白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6日

""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