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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

2023/04/11 1.2w 阅读 202 点赞

一、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变更、注销登记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审核 

二、子项名称 

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 

三、设定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第一条“一、规范改进提取政策 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四、受理条件 

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 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异地转入的职工。  

五、申报材料 

(一)申请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现场填写《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二)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2.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三)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四)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职工在转入地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在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转入地中心。转入地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一)职工申请、(二)审核受理、(三)信息传递。  

转出地中心收到转入地中心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联系函》后,应通过平台反馈确认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一)审核受理、(二)信息与资金转出。  

转入地中心收到平台传递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及转入资金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业务:(一)审核入账、(二)信息传递。  

十、数量限制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通过微信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十三、材料样本 

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缴存业务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