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工勤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6人,具体岗位:
1、专职机动车驾驶员岗位1:2名;
2、专职机动车驾驶员岗位2:2名;
3、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岗位:1名;
4、计算机软件开发岗位: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勤奋敬业,甘于奉献,廉洁自律,事业心、责任感强,岗位业务能力突出。
(二)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专职机动车驾驶员岗位1,面向退伍军人招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驾驶证准驾车行为A类或B类;
3、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6、高中以上学历。
(五)专职机动车驾驶员岗位2,应符合下列条件:
1、驾驶证准驾车型为A类;
2、具有15年以上驾驶经验;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4、高中以上学历。
(六)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岗位、计算机软件开发岗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计算机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
三、方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本人填写《白山市公安局聘用制工勤人员考试报名表》(本《通知》附件,下载使用),持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报名、政审。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2 日15时。
(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考察报考岗位需要的专业知识,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取消资格。
(三)岗位专业技能考试。考察报考岗位需要的实际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取消资格。
(四)面试。按照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40%,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面试结束后,综合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20%、岗位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复审。对拟录用人员资格条件、政审情况进行复审;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试用与录用。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不胜任工作的,不予录用。
(八)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待招聘到岗后,协调相关部门另行确定。
联系电话:3595987
附:《白山市公安局招聘聘用制工勤人员报名表》点击下方“附件”下载
白山市公安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