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省内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全面做好各类市场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市场主体经营业主、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必须依法承担本经营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要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全面掌握其旅居史,查验健康码、疫苗接种状况和核酸检测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禁止上岗,第一时间向疫情防控部门或所在村(社区)报告,并立即到定点医院就诊。
二、各类市场主体、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在店门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张贴疫情防控提示,严格执行“三码联查”(吉祥码、通信行程卡、核酸检测结果),做好每日环境消杀、通风、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专人对进店人员戴口罩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测温(要求门店配备测温枪)、登记等工作,人员密集场所落实“两米线”。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优质健康的消费产品,确保货源充足、价格公道、品质优良,不囤积居奇、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要自觉服从属地的防疫部署,配合有关部门和防疫人员工作,对本企业员工和家属开展精准排查和动态掌握,确保无遗漏、无死角。
四、从即日起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开展督导检查,对未严格落实测温、“三码联查”、戴口罩、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采取予以责令改正并约谈负责人、通报批评、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者,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提高自我防范意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觉主动参与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好全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白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