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企业备案
合伙企业的备案事项包括:合伙协议备案;联络员备案;清算人备案。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2019)》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主体登记文书规范》、《市场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的通知(国市监注【2022】24号)
三、变更备案事项需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企业备案事项发生变化。
*企业备案事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需经相关许可部门批准。
四、提交材料规范
1.《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附表6)。
2.备案事项涉及合伙协议修改的,提交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备案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合伙协议修改备案的,提交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合伙期限备案的,提交变更决定书、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更换登记联络员,填写《联络员信息表》,提交联络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使用纸质材料办理登记的,直接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备案的,提交《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同时提交修改或补充的合伙协议(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合伙协议约定的人员签署)。
◆更换境外投资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被授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为非自然人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及被授权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办理方式及地址
网上申报:网址为吉林省市场主体e窗通系统
PC端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10
自助区全程电子化登录网址:http://e.scjg.jl.gov.cn:18020
办事地址:白山市政务大厅二楼市场监管局窗口
六、网上申请流程
登录e窗通系统—→准入e窗通—→注册账号—→市场主体备案—→选择合伙企业类型—→填写合伙企业信息,开始查询—→开始备案—→选择备案事项—→填写备案事项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委托代理人信息—→实人认证
七、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市场监管局材料指导—→申请人签字确认—→市场监管局材料审核—→备案事项完成
八、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日;承诺时限:即办
九、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审批机关及咨询电话:
冠“白山市”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电话:0439-3249585
冠“浑江区”名企业--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浑江分局,窗口电话:0439-3256808